宁波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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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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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0]623号、甬财政基[2010]1459号)文件精神,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考虑到与2010版计价依据相配套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正在编制过程之中,为了统一本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与我省2010版计价依据的计算口径,现就我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计价问题暂作如下解答: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消耗量计价定额如何执行?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消耗量计价定额仍按我省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执行,其工、料、机消耗量水平及材料的基期价格保持不变,但人工、机械台班的基期价格需根据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的基期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工、料、机要素价格如何调整与确定?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工、料、机要素价格的调整与确定按我市建设工程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现行办法执行。其中,人工费以价差法进行调整,人工价差按Σ[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进行确定;材料费直接以定额材料消耗量按对应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机械费采用指数法进行调整,机械台班价差按Σ(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进行确定,但对于盾构掘进机等其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其对应的定额机械费用不纳入机械费价格指数的调整范围,燃料动力费用直接以燃料动力的定额用量按对应的市场信息价格进行计算。
三、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施工费用及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如何?
答:除本综合解答已有明确外,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施工费用及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计算规则执行。
四、编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扩大系数如何确定?
答:扩大系数是考虑概算定额与预算定额的水平幅度差及图纸设计深度等因素,编制概算费用时应予以适当扩大。虽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编制概算时所使用的计价定额为预算定额,但考虑到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复杂性,对轨道交通(地铁)专业工程的扩大系数仍以扩初图纸的不同设计深度,按1%~3%考虑。
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其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如何?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计价时,其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包括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其中,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又分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结合我市及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实际,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调整如下: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一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一
|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
按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以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基期价格及编制期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计算的分部分项费用之和进行计算
|
|
其中
|
1、定额人工费
|
∑(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2、定额机械费
|
(1)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2)不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二
|
人工、机械台班价差
|
3+4
|
|
其中
|
3、人工价差
|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4、机械台班价差
|
(1)×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
三
|
综合费用
|
(1+2)×综合费用费率
|
四
|
税金
|
(一+二+三)×税金费率
|
五
|
其他费用
|
(一+二+三+四)×扩大系数
|
六
|
单位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
|
一+二+三+四+五
|
注:1、本计算程序表中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其材料费按概算编制期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确定。
2、定额机械费中的不可调部分,是指盾构掘进机等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所对应的定额机械费。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一)综合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表二~(一)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一
|
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
其
中
|
1、定额人工费
|
∑(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2、定额机械费
|
(1)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2)不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3、人工价差
|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4、机械台班价差
|
(1)×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
二
|
措施项目费
|
(一)+(二)
|
|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
|
其
中
|
5、定额人工费
|
∑(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6、定额机械费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7、人工价差
|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8、机械台班价差
|
6×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除9、10两项必须计算外,其余各项根据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列项计算,逐项之和
|
其
中
|
9、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5+6)×相应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
10、检验试验费
|
1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12、夜间施工增加费
|
1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14、二次搬运费
|
1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16、提前竣工增加费
|
17、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按相关规定计算
|
续表:
三
|
其他项目费
|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计算,逐项之和
|
|
其
中
|
18、暂列金额
|
|
19、暂估价
|
(3)材料暂估价
|
|
(4)专业工程暂估价
|
|
20、计日工
|
|
21、总承包服务费
|
|
四
|
规费
|
22+23+24
|
|
其
中
|
22、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1+2+5+6)×相应规费费率
|
23、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24、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暂不计取
|
五
|
税金
|
(一+二+三+四)×税金费率
|
六
|
建设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
|
注:1、本计算程序表中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以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按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基期价格调整后作为计价定额,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要求和我省的规定进行计算,已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全部费用和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除投标报价外,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综合单价内的管理费、利润应以定额的人工费和定额的机械费作为取费基数。
3、其他项目费中凡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项目,其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也应纳入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及规费的取费基数。
4、除投标报价外,其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均按相应市场信息价格确定,其中机械费的市场信息价格采用指数法进行调整。
5、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的不可调部分,是指盾构掘进机等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所对应的定额机械费。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表二~(二)
序号
|
费 用 项 目
|
计 算 方 法
|
一
|
预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
∑(分部分项工程量×工料单价)
|
|
其
中
|
1、定额人工费
|
∑(定额人工消耗量×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2、定额机械费
|
(1)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2)不可调部分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2010版机械台班基期价格)
|
二
|
施工组织措施费
|
除3、4两项必须计算外,其余各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列项计算,逐项之和
|
|
其
中
|
3、安全文明施工费
|
(1+2)×相应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
4、检验试验费
|
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6、夜间施工增加费
|
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8、二次搬运费
|
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10、提前竣工增加费
|
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
|
按相关规定计算
|
三
|
企业管理费
|
(1+2)×企业管理费费率
|
四
|
利润
|
(1+2)×利润费率
|
五
|
规费
|
12+13+14
|
|
其
中
|
12、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1+2)×相应规费费率
|
13、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14、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暂不计取
|
|
|
|
|
|
|
续表:
六
|
人工、机械台班价差
|
15+16
|
|
其
中
|
15、人工价差
|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市场信息价格-2010版人工基期价格)]
|
16、机械台班价差
|
(1)×2010版机械费价格指数
|
七
|
总承包服务费
|
(17+19)或(18+19)
|
|
其
中
|
17、总承包管理和协调费
|
∑(分包项目工程造价×相应费率)
|
18、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
|
19、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服务费
|
∑(甲供材料费×费率)+∑(甲供设备费×费率)
|
八
|
风险费
|
20+21+22
|
|
其
中
|
20、人工费风险
|
|
21、材料、设备费风险
|
|
22、机械费风险
|
|
九
|
暂列金额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相应费率
|
十
|
税金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税金费率
|
十一
|
建设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
注:1、本计算程序表中的预算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按2006年颁发的《浙江省补充定额(杭州市地铁工程预算定额)》,以2010版浙江省建安工程人工、机械台班基期价格及相应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计算的分部分项费用之和进行计算。
2、定额机械费中的不可调部分,是指盾构掘进机等燃料动力费用在消耗量计价定额中以材料费形式编制的施工机械所对应的定额机械费。
3、总承包服务费中所称分包工程,仅指在单位工程中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进行施工,并由业主按规定进行另行发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4、甲供材料、甲供设备的管理服务费费率分别按1%、0.2%考虑。
5、工料单价法中的风险费应针对风险包干部分的具体内容,分别按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不同风险因素进行计算。
六、编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工程造价时,施工取费费率如何确定?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的施工取费费率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规费费率和税金费费率,其取费计价规定统一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规定执行。其中,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分轨道交通(地铁)建筑工程费率和轨道交通(地铁)安装工程费率,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非市区工程、市区工程划分,轨道交通(地铁)安装工程不计算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不以工程类别进行划分,均按弹性区间费率进行计算;规费费率按照《关于规范宁波市建设工程规费计价管理的通知》(甬建价[2011]13号)文件的规定,分为规费1、规费2、规费3,规费3(即民工工伤保险费)暂不计算。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编制原则和费率水平,经测算、调整后的施工取费费率详见以下各表:
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取费费率表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轨道交通(地铁)建筑工程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下限
|
中值
|
上限
|
GJ1
|
施工组织措施费
|
GJ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GJ1-11
|
其中
|
非市区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3.41
|
3.79
|
4.17
|
GJ1-12
|
市区工程
|
4.01
|
4.46
|
4.91
|
GJ1-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0.01
|
0.03
|
0.06
|
GJ1-3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GJ1-31
|
其中
|
缩短工期10%以内
|
人工费+机械费
|
0.01
|
0.83
|
1.65
|
GJ1-32
|
缩短工期20%以内
|
1.65
|
2.04
|
2.44
|
GJ1-33
|
缩短工期30%以内
|
2.44
|
2.83
|
3.23
|
GJ1-4
|
二次搬运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0.57
|
0.71
|
0.82
|
GJ1-5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02
|
0.04
|
0.06
|
GJ1-6
|
检验试验费
|
0.97
|
1.23
|
1.49
|
GJ1-7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0.10
|
0.19
|
0.29
|
GJ1-8
|
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
|
2.00
|
2.50
|
3.00
|
GJ1-9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
|
1.00
|
2.00
|
3.00
|
注:轨道交通(地铁)建筑工程包括地下结构、支护工程,高架工程、顶进结构,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及轨道工程。
2、轨道交通(地铁)安装工程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下限
|
中值
|
上限
|
GA1
|
施工组织措施费
|
GA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GA1-11
|
其中
|
非市区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6.46
|
7.18
|
7.90
|
GA1-12
|
市区工程
|
7.61
|
8.45
|
9.30
|
GA1-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0.02
|
0.04
|
0.08
|
GA1-3
|
提前竣工增加费
|
GA1-31
|
其中
|
缩短工期10%以内
|
人工费+机械费
|
0.01
|
1.53
|
3.05
|
GA1-32
|
缩短工期20%以内
|
3.05
|
3.78
|
4.48
|
GA1-33
|
缩短工期30%以内
|
4.50
|
5.46
|
6.41
|
GA1-4
|
二次搬运费
|
人工费+机械费
|
0.16
|
0.48
|
0.80
|
GA1-5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0.02
|
0.13
|
0.24
|
GA1-6
|
检验试验费
|
0.64
|
0.84
|
1.04
|
GA1-7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0.12
|
0.24
|
0.36
|
GA1-8
|
优质工程增加费
|
9.00
|
12.00
|
15.00
|
注:轨道交通(地铁)安装工程指通信、信号工程。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G2
|
企业管理费
|
G2-1
|
地下结构、支护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20~26
|
G2-2
|
高架工程、顶进结构
|
18~24
|
G2-3
|
矿山法隧道
|
10~13
|
G2-4
|
盾构法隧道
|
8~11
|
G2-5
|
轨道工程
|
27~35
|
G2-6
|
通信、信号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22~30
|
(三)轨道交通(地铁)工程利润费率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G3
|
利润
|
G3-1
|
地下结构、支护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6~11
|
G3-2
|
高架工程、顶进结构
|
8~14
|
G3-3
|
矿山法隧道
|
4~8
|
G3-4
|
盾构法隧道
|
4~8
|
G3-5
|
轨道工程
|
8~15
|
G3-6
|
通信、信号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8~12
|
(四)轨道交通(地铁)工程规费费率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G4
|
规费
|
G4-1
|
地下结构、支护工程
|
G4(1)-1
|
其
中
|
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人工费+机械费
|
10.40
|
G4(2)-1
|
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0.75
|
G4(3)-1
|
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
|
G4-2
|
高架工程、顶进结构
|
G4(1)-2
|
其
中
|
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人工费+机械费
|
7.30
|
G4(2)-2
|
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0.53
|
G4(3)-2
|
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
|
G4-3
|
矿山法隧道、盾构法隧道
|
G4(1)-3
|
其
中
|
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人工费+机械费
|
4.05
|
G4(2)-3
|
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0.31
|
G4(3)-3
|
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
|
G4-4
|
轨道工程
|
G4(1)-4
|
其
中
|
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人工费+机械费
|
13.87
|
G4(2)-4
|
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1.00
|
G4(3)-4
|
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
|
G4-5
|
通信、信号工程
|
G4(1)-5
|
其
中
|
规费1(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
人工费+机械费
|
11.96
|
G4(2)-5
|
规费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
0.86
|
G4(3)-5
|
规费3(民工工伤保险费)
|
—
|
注:由于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暂未征收,民工工伤保险费计价时暂不计取。
(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市区
|
城(镇)
|
其他
|
G5
|
税 金
|
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
|
3.577
|
3.513
|
3.384
|
G5-1
|
其
中
|
税费
|
3.477
|
3.413
|
3.284
|
G5-2
|
水利建设资金
|
0.100
|
0.100
|
0.100
|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七、编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时,概算费率如何确定?
答: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的建安工程费用费率包括综合费用费率和税金费率,其取费计价规定统一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相应规定执行。其中,综合费用费率按非市区工程和市区工程进行划分,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的编制原则和费率水平,经测算、调整后的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费率详见以下各表:
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费率表
(一)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综合费用费率
定额 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算基数
|
费 率(%)
|
非市区工程
|
市区工程
|
FG1
|
综合费用
|
F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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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结构、支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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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费+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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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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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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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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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工程、顶进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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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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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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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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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法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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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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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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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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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构法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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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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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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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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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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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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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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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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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信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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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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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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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费用费率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规费的相应费率。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的费率,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费率考虑;规费已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民工工伤保险费暂不计算。
(二)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建安工程税金费率
定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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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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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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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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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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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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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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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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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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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综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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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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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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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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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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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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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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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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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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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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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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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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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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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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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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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八、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遇一般房屋建筑(含装饰、安装)工程、普通市政工程和绿化工程时,如何计价?
答:分别按各自专业,根据浙江省2010版计价依据及我市规定进行计价。
九、编制轨道交通(地铁)工程概算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如何确定?
答: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按《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现行版)的相应规定,结合我市现行费用标准进行确定。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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