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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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2
来源:
浙建人教〔2024〕14 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州市房管局、园文局,厅机关各处室(站、中心),厅直属各单位,厅管社团(归口行业管理协会):
为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部署,深入贯彻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工作专班制定的“七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等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树牢“大人才观”,聚焦培养人、吸引人、激发人、成就人、塑造人、尊重人等 6大方向,全方位打造专业化高素质住房城乡建设铁军,推动全系统人才队伍更加优化,创新能力、竞争能力、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浙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政治领航铸魂行动,健全政治建设评价体系,完善政治监督机制,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打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组合拳”。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长效机制。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拓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成果。优化综合考核机制,加强厅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红色物业”“红色工地”“红旗窗口”创建,深化“住建进社区、共建好家园”活动。营造勤政廉政、干净干事政治生态,纵深推进“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修订 厅机关干部监督制度,完成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全覆盖,开展处级以上干部提任政治素质体检。深化政治能力培训,选派人员参加省委党校、住房城乡建设部班次培训,持续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建设大讲堂”和路线政策学习会等活动。
(二)实施年轻干部锻炼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源头提升工程,统筹用好考录招聘、交流调任、遴选等手段,提升干部年轻化专业化水平。开展一线砺才行动,省厅每年选派干部参加对口帮扶、山区海岛地区、乡村振兴等岗位历练,市县根据组织部门部署选派干部跟岗学习锻炼。全面落实“青蓝工程”成长帮带制度,帮带对象覆盖全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青帆工程”,学习推广临平区建设局“周六书记”工作做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把好厅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入口关”,全部采用公开招考、招录选调生等方式新进人员,逐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类专业型干部比例,40 周岁以下厅管处级干部比例保持在 15%以上。健全厅优秀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助力共富”工作机制,持续举办“厅长与青年面对面”和“厅政研小组”等学习交流研究活动。
(三)实施领军人才培养造就专项行动。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建立党委(党组)联系服务行业领域专家制度。制定全省建设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发展专项 规划。健全行业高层次人才“评、育、管、用”机制,建立人才信息采集制度,加快建立人才“蓄水池”“数据库”。强化科研技术支撑,全省层面每年开展 30 项以上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形成创新成果。加强科技项目评审评价,组织开展“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完善全省勘察设计大师遴选机制,修订评选命名办法,每轮新培育 10 名左右大师。加快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山区 26 县人员职称评审支持力度,每年评选全
省建设行业正高级和高级工程师 300 人、8000 人以上。储备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指导开展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探索建立全省“建造大师”制度。
(四)实施优秀骨干企业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省市县联动建立优秀骨干企业家联系服务机制,开展厅领导联系服务建筑业特级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活动,重点服务省外市场开拓、争创“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市县做好本地优秀骨干企业家联系服务。培育一批建筑业、房地产业领军和骨干企业家,加大新生代企业家发现培育和宣传力度,助力事业传承,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荐行业领军人物、企业家代表人士以“两代表一委员”等方式参政议政,推荐行业优秀企业家参与全省性评比表彰。推进营商环境再优化,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等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为企服务新生态。推进亲清政商关系再提升,开展“亲清直通”暖企行动。指导行业社团举办企业家高级研讨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
(五)实施行业高职院校赋能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行业特色鲜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推进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建设,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建筑类高职院校,积极谋划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省市两级建筑业现代化产业学院组织架构,推进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等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浙江省土木建筑类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作用,打造浙江省建筑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为行业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做好指导服务。
(六)实施建筑大军技能提升专项行动。构建“多元融合”培训体系,每年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建筑工人等 60 万人以上,推动实现百万建筑大军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全覆盖。充分发挥浙江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作用,健全全省统筹与地市属地负责的管理体系。完善行业人才
技能培训与继续教育统筹指导服务机制,优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评估检查与个人承诺制继续教育专项检查。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贯通,畅通行业技能人才职业发 展通道。大力培育乡村规划建设人才,深入推进设计师下乡行动。制定全省乡村建设工匠培育管理实施意见,每年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1 万人以上。突出基层单位、一线技能人才,开展“浙江建设工匠”“最美建设人”选树活动。举办全省行业技能大赛10 场以上,鼓励市县举办选拔赛和其他相应层级的技能比赛。统筹行业社团培训计划管理,指导举办监理、检测、物业、燃气等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统筹协调、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厅机关各相关处室要按职责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指导服务,推进专项行动任务有效落实。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设区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方案请于 4 月 23 日前报厅人事教育处。
(二)优化人才环境。各地各单位要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服务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精心做好优秀骨干企业家服务。各相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指导落实好人才安居等待遇,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多主体、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三)营造社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各项政策,加强政策解读,提高知晓度和惠及面。注重总结提炼、宣传推广“三支队伍”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新时代好干部风尚,弘扬大师精神、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推动形成讲科学、爱人才、重创新的社会环境。
附件:省建设厅机关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任务清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