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浙建站计[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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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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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应如何确定工程类别和套用相应费率?上部建筑的工程类别确定时是否考虑地下室因素?
答: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的工程类别应根据“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中单独地下室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并执行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的相应费率;与地下室相连的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除单独发包外,其费率标准均按地下室部分执行。
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上部建筑工程类别确定不考虑地下室因素。
2、有若干幢房屋建筑(其中有高层、小高层、多层等),下面拥有共同的地下室,承建这些工程时,工程类别如何确定?
答:这些工程由同一施工单位承建时,按整体工程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建时,按各自承建的对象确定工程类别。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按本综合解释第1条相应规定计算。
3、群体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其工程类别的划分有何规定?
答:编制群体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划分的标段分别确定工程类别,各标段的工程类别按标段内最高的单位工程的类别确定。
4、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计算基数为“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请问:“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具体包括哪些?
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中,“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是指不包括“优质工程增加费”的工程造价。“优质工程增加费”在优质工程评定后单独计取,其费用本身已含税,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时,不再计取税金等其他费用。
5、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附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其中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具体指哪些?
答:这里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泛指与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包括水、电、暖、通风及自动控制安装等工程。